客车报废及更新方针留心事项
一、报废车辆需求供应的证件及留心事项:
(一)单位车辆报废
供应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挂号证书》、《组织组织代码证复印件》,并在《委托书》上盖章;
除此之外,检查《机动车挂号证书》上面的资料是否存在如下问题:
(1)无组织组织代码证号码(需补录入代码证号码); (2)组织组织代码证号码后数字前面为“/”(需更改为“—”);
(3)排量栏无排量数字(需求补排量);
假设存在上述问题,需求带着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挂号证书》、《组织组织代码原件》到广州市车管所补录入或更改数据。
(二)个人车辆报废
供应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挂号证书》、《车主身份证复印件》;
检查《机动车挂号证书》上面的资料是否存在如下问题:
(1)假设车主的身份证号码为15位(需求升级为18位);
(2)排量栏无排量数字(需求补排量);
假设存在上述问题,需求带着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挂号证书》、《身份证原件》至车管所补录入或更改数据。
(三)保留原本运用的车牌号码
需求符合如下三个条件:
(1)车辆在车主名下逾越3年时间; (2)《机动车挂号证书》上述的数据已经更正;(3)交清交通违章;